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内容是什么

刑事诉讼法的内容有以下这些:1.对刑事案件的侦查、拘留、执行逮捕、预审,由公安机关负责。2.检察、批准逮捕、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、提起公诉,由人民检察院负责。3.审判,由人民法院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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